AC米蘭官網按照區委巡察工作統一部署,十二屆區委第六輪巡察對區發改委、統計局、商務局、工信局4個處級單位黨組織和軍糧城街道苗街、北旺等16個集體經濟組織黨組織開展了常規巡察,對華明街道貫莊、北坨等6個集體經濟組織黨組織開展了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巡察,現將整改情況概要公布如下:
問題: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市、區委工作要求不到位,落實鄉村振興戰略部署用力不足。
整改:一是針對“政治意識不強,學習貫徹落實習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問題,認真學習習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對照《東麗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細化制定“一村一策”。對拆還遷工作中的遺留問題開展排查整改,推動79戶滯留戶還遷。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排查風險隱患。二是針對“高質量發展的意識不強,推動集體經濟發展缺乏新招法”問題,充分利用區位優勢推動集體經濟發展,建立土地資源臺賬,開展資產盤活和招商引資,推動苗街小學等6處資產掛牌出租。深化集體經濟合同清理規范工作成效,7個未上平臺項目已重新履行“四議兩公開”民主決策程序。三是針對“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樹得不牢,服務群眾用心用力不足”問題,壓實信訪維穩責任,合作社“兩委”成員主動接待反映問題群眾,做好思想紓解和政策解釋工作。加強老村臺人居環境整治,對垃圾集中地塊、養殖戶等集中清整,開放并定期清理2個生態廁所,改善老村臺環境。
整改:一是針對“主體責任意識淡薄,監督效能弱化”問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每年定期開展廉政談話和履職談話,引導合作社黨員遵守黨規黨紀,筑牢思想防線。抓好監事會成員教育培訓,推動監事會嚴格履行工作職責,強化對合作社各項工作監督。二是針對“財務制度執行不嚴,‘三資’管理不到位”問題,進一步規范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未計提折舊和未入賬的固定資產已補提折舊并入賬。組織合作社“兩委”成員學習《軍糧城街道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匯編》,加強舉一反三,嚴格賬目管理。對歷史遺留財務問題嚴格復核,對散煤治理、造林補助剩余款項按照合法合規程序進行賬務處理,如實反映各項業務支出,規范資金管理。
整改:一是針對“班子自身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問題,召開理事會、監事會深入學習合作社章程、集體經濟管理相關辦法,提高依法依規履職能力,規范議事決策程序。強化黨建引領,進一步加強黨支部建設,結合召開巡察整改專題組織生活會,改進班子思想作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二是針對“黨建工作不扎實”問題,每月按照學習要點制定學習計劃,認真開展集體學習和個人自學,結合工作實際開展研討。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夯實基礎性工作,提高黨建工作規范化水平。
整改:一是針對“持續推動整改落實用力不足”問題,按照上級工作要求,對拆還遷工作中的遺留問題開展排查整改,持續推動未還遷群眾完成還遷。二是針對“落實區委巡察整改責任有差距”問題,理清應收未收利潤、租金及歷史欠款情況,采取多種途徑追繳欠款,已收回應收長期掛賬款4萬元,并持續做好剩余欠款追繳。
問題: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市、區委工作要求不到位,落實鄉村振興戰略部署用力不足。
整改:一是針對“政治站位不高,貫徹落實上級重要工作要求有差距”問題,深入學習習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借鑒浙江“千萬工程”經驗,對照《東麗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細化制定“一村一策”,推動鄉村振興戰略部署落地落細。落實全區城市化領域拆還遷部署要求,推動11戶已簽協議未還遷群眾完成還遷。落實集體經濟合同清理規范工作要求,推動12個項目在天津市農村產權交易平臺掛牌,采取法律手段追繳部分承租項目欠款。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排查風險隱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置。二是針對“落實新發展理念不到位,對集體經濟發展缺乏整體謀劃”問題,明確合作社發展思路,加大閑置資產和低效用地盤活力度,建立資產、資源臺賬,盤活集體經營性資產758平方米、建設用地69.45畝,2024年度總收入較上年度增加7.6萬元。三是針對“群眾工作能力欠缺,為民服務用心用力不足”問題,做好城市化領域等問題政策解釋和思想紓解工作,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加強老村臺環境治理,開展環保宣傳,集中清整垃圾集中地塊,推動開展養殖戶環境清整,切實改善老村臺環境。
整改:一是針對“合作社黨支部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識不強,監督責任落實缺位”問題,召開黨支部會議,提高班子成員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認識,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開展警示教育1次、廉政談線次。監事會成員深入學習《軍糧城街道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匯編》《北旺股份經濟合作社章程》,落實監督責任,推動民主決策程序進一步規范。二是針對“‘三資’管理不到位,集體資產受損失”問題,加強財務培訓,嚴格執行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相關規定,確保??顚S?。三是針對“財務管理不嚴,制度執行剛性不足”問題,開展財務制度培訓,建立固定資產臺賬、資源性(土地)臺賬,完成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和長期掛賬往來款賬目處理,嚴格落實財務制度。
整改:一是針對“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格,議事決策運行機制不健全”問題,召開“兩委”會深入學習習關于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自身能力素質,規范理事會、監事會工作流程。組織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學習《關于規范村集體經濟組織重大事項決策“四議兩公開”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履行“四議兩公開”民主決策程序。二是針對“隊伍建設標準不高,黨員教育管理工作不扎實”問題,積極落實后備人才儲備工作要求,發掘后備人才4名,持續鍛煉培養。組織黨員認真開展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提升“三會一課”質量,持續加強黨員教育管理。三是針對“黨建工作虛化弱化,制度執行不嚴不實”問題,召開巡察整改專題組織生活會,對照檢視問題,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提高黨建工作標準化、規范化水平。
整改:一是針對“持續推動整改落實用力不足”問題,落實全區城市化領域拆還遷部署要求,建立滯留戶人員臺賬,定期走訪,推動11戶未還遷群眾完成還遷。二是針對“落實區委巡察整改責任有差距”問題,積極追繳應收未收租賃費用,采取法律途徑向相關企業追繳欠款147.7萬元。
問題: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市、區委工作要求不到位,落實鄉村振興戰略部署不力。
整改:一是針對“看齊意識不強,貫徹落實習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問題,認真學習習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落實《東麗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各項部署要求,推動鄉村振興戰略部署落地落細。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置。二是針對“創新發展意識不強,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用力不足”問題,借鑒浙江“千萬工程”經驗,制定“一村一策”發展規劃,增加集體經濟收入,盤活集中經營性資產150平方米,建設用地54畝,2024年總收入較上年度增加19.7%。利用京山鐵路北側東金路沿線畝,打造集車輛停放、檢測、清洗及安全存儲于一體的綜合性汽車服務項目,實現市容綜合治理和集體收入增加雙贏。三是針對“宗旨意識不強,為民服務用心用力不足”問題,落實農業補貼等惠民政策,發放秸稈補貼1.51萬元,維護群眾權益。加強老村臺人居環境整治,平整坑洼地段,加大治安、環保等方面日常巡查和治理力度,確保老村臺安全穩定。
問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拆還遷領域政策執行不嚴,維護群眾利益不到位。
整改:一是針對“主體責任意識不強,監督責任落實缺位”問題,合作社黨支部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召開專題會議強化作風建設,推動責任落實?!皟晌背蓡T落實“一崗雙責”,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分管工作同推進,制定廉政風險點排查清單,對黨員開展履職談話、廉政談話。召開黨員大會集體觀看警示教育片,利用身邊事身邊人開展警示教育,進一步筑牢思想防線。二是針對“規矩意識淡薄,‘三資’管理存在漏洞”問題,認真梳理歷年事務賬務,進一步規范資產管理。完成固定資產、預提其他待支出項賬務處理,規范財務程序。三是針對“廉政風險意識薄弱,內控制度執行不嚴”問題,召開理事會、監事會深入學習《軍糧城街道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匯編》等相關制度,嚴格執行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規定,確保專項資金用途。加大應收款追款力度,持續追繳企業及個人欠款。對古鎮夜市地塊事項重新履行“四議兩公開”民主決策程序,推動在天津市農村產權交易平臺掛牌,確保民主決策程序履行到位。
問題:基層黨組織建設基礎不牢,黨員教育管理不嚴,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充分。
整改:一是針對“班子組織功能發揮不到位,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格”問題,加強黨支部對理事會、監事會的領導,嚴格界定理事會、監事會職能職責,每月召開監事會會議,研究合作社工作事項,提高監督工作實效。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學習《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進一步明確標準和要求,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扎實開展民主評議,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二是針對“思想引領弱化,黨員教育管理存在短板”問題,班子成員集體學習《中國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結合思想、工作認識開展談心談話。組織黨務干部定期參加各項黨務培訓,規范黨建基礎工作,推動基層黨建工作再上新臺階。三是針對“黨建工作不扎實,黨組織活動重痕跡輕實效”問題,制定黨支部學習計劃,認真開展“三會一課”和主題黨日活動,通過開展志愿服務、參觀紅色教育基地等方式,豐富組織生活形式。
問題:落實上一輪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財務管理不嚴問題依然存在,集體經濟損失未追回。
整改:一是針對“落實區委巡察整改責任有差距”問題,補齊租車費、辦公用品等支出明細,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規范各類支出。二是針對“推動整改落實用力不足”問題,規范集體“三資”管理,持續收繳拖欠款,推動原集體企業注銷,并將掛靠車輛全部遷出。
問題: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市、區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進鄉村振興戰略部署落實用力不足。
整改:一是針對“政治站位不高,貫徹落實上級重要工作要求有差距”問題,深入學習習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組織全體黨員對《東麗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進行集體學習,結合實際制定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具體舉措。落實全區城市化領域拆還遷部署要求,推動13戶未還遷群眾完成還遷。按照關于清理規范農村集體經濟合同專項行動要求,推動相關企業歷史遺留問題整改。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每季度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嚴守意識形態陣地。二是針對“落實新發展理念不到位,對集體經濟發展缺乏整體謀劃”問題,深入研究合作社未來發展路徑,制定合作社“一村一策”發展規劃,建立土地資源臺賬、經營性資產臺賬、固定資產臺賬,加大低效利用土地盤活力度,新增盤活3.75畝建設用地,2024年合作社集體收入同比增長26.4%。三是針對“群眾工作能力欠缺,為民服務用心用力不足”問題,梳理尚未繳納養老保險資格成員信息,維護成員合法權益,與黨建聯建社區聯合開展就業招聘活動,提供百余個就業崗位,幫助合作社成員再就業。加強老村臺人居環境整治,對垃圾較多地塊進行集中清整,加大養殖戶管理和日常巡查力度。
整改:一是針對“政治站位不高”問題,發揮黨建引領作用,找準黨支部建設與合作社產業發展的契合點,及時化解產業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和困難,扎實做好黨員教育管理、作風建設等工作,由三星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為五星集體經濟組織。二是針對“合作社黨支部班子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識不強,監督責任落實缺位”問題,結合身邊事身邊人開展警示教育,引導合作社黨員遵守黨規黨紀,筑牢思想防線。進一步完善監事會監督機制,加強業務培訓,規范監督流程,提高監事會履職能力。三是針對“財務管理不嚴,制度執行剛性不足”問題,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完成相關賬務處理和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強化舉一反三,嚴格制度執行。
整改:一是針對“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格,議事決策運行機制不健全”問題,組織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學習合作社章程以及集體經濟組織工作管理辦法,強化理事會積極接受監督、監事會積極開展監督工作意識。嚴格履行“四議兩公開”民主決策程序,規范工作流程。二是針對“隊伍建設標準不高,黨員教育管理工作不扎實”問題,召開座談會邀請其他先進合作社分享經驗,進一步拓寬班子成員干事創業思路。加強黨支部班子和黨員干部隊伍建設,發掘后備人才5名,持續鍛煉培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