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包括:部門主要職能和機構設置情況、年末編制情況、實有人數情況等。
烏魯木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于一九七九年。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地(州、市)、縣(市、區)黨政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新黨發〔2002〕4號)精神,設置烏魯木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格處級)。烏魯木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領導所屬縣(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2、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并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3、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6、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8、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10、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11、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13、承辦新疆爾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烏魯木齊市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烏編委[2015]72號文件,烏魯木齊市工商局(本級)內設16個處室和1個派出機構。分別為辦公室、政治處、老干部工作處、財務處、政策法規處、企業注冊處(行政審批處)、信用企業監督管理處、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處、市場監督管理處、合同監督管理處、商標監督管理處、廣告監督管理處、消費者權益保護處、經濟執法處、網絡商品交易監督管理處、紀檢監察室等。派出機構為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區)工商分局。
2、實有人數:截止2017年10月,共有干部職工308人,其中:在職干部職工167人,離休干部3人,退休干部職工138人,另有遺屬2人。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烏魯木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級)部門決算包括:烏魯木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級)決算、無所屬單位決算。
納入烏魯木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級)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名單見下表:
2017年度收入3584.76萬元,與上年收入3808.71萬元相比,減少223.95萬元,降低6%,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為財政非統發工資單位,退休人員移交社保發放工資,財政撥款減少。支出3640.58萬元,與上年3660.64萬元相比,減少20.06萬元,降低0.5%,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員較多,辦公經費開支減少。上年度結余148.06萬元,本年度結余92.25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55.81萬元,降低38%。增減變化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養老金清算資金年底未及時支付,造成結余,本年初支付完畢,結余下降。
本年收入合計3584.7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576.43萬元,占99.7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繳款0萬元,占0%;其他收入8.33萬元,占0.24%。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比上年3808.71萬元減少了223.95萬元,主要為退休人員移交社保發放工資,撥款減少。
與預算相比情況。本年收入合計3584.76萬元,預算收入為2754.83萬元,相比增加829.93萬元,增長的原因是人員的各類獎金增加、追加各類項目經費及撥入職業年金、養老保險清算款。
本年支出合計3640.5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989.85萬元,占82%;項目支出650.72萬元,占1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員較多,辦公經費開支減少
與預算相比情況。本年支出合計3640.58萬元,預算支出為2754.83萬元,增長的原因是人員的各類獎金增加、追加各類項目經費及撥入職業年金、養老保險清算款。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3576.43萬元,與上年3746.78萬元相比,減少170.35萬元,降低5%。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移交社保發放工資,撥款減少。財政撥款支出3632.24萬元,與上年3598.71萬元相比,減少33.53萬元,降低1%。其中:基本支出2981.53萬元,項目支出650.72萬元。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移交社保發放工資,人員支出減少。財政撥款結轉結余92.25萬元,與上年148.06萬元相比,減少55.81萬元,增長(降低)38%。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養老金清算資金年底未及時支付,造成結余,本年初支付完畢,結余下降。
與預算相比情況。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3576.43萬元,財政預算撥款2754.83萬元,與預算相比,增加821.6萬元,增長30%。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績效獎金增加及追加項目資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632.24萬元。與上年3598.71萬元相比,減少33.53萬元,降低1%。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移交社保發放工資,人員支出減少。其中:按功能分類科目,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174.9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47.33萬元,其他支出10萬元。按經濟分類科目,工資福利支出2293.7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979.4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支出359.05萬元。
與預算相比情況。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632.24萬元。與預算2754.83萬元相比,增加877.41萬元,增長32%。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獎金增加、追加各類項目經費及撥入職業年金、養老保險清算款。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降低)0%。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降低)0%。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無。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降低)0%。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無。其中:按功能分類科目,××支出0萬元,××支出0萬元。按經濟分類科目,××支出0萬元,××支出0萬元。
年末結轉結余92.25萬元。與上年148.06萬元相比,減少55.81萬元,降低38%。其中財政撥款結轉結余92.25萬元。與上年148.06相比,減少55.81萬元,降低38%。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養老金清算資金年底未及時支付,造成結余,本年初支付完畢,結余下降。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決算52.26萬元,比上年62.18萬元減少9.92萬元,降低15%,減少原因是車輛派出精減,油料降價,接待減少等。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0%,比上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降低)0%,增加(減少)原因是無;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52.26萬元,占100%,比上年60.53萬元減少8.27萬元,降低13%,減少原因是車輛派出精減,油料降價等;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占0%,比上年1.65萬元減少1.65萬元,降低100%,減少原因是本年無對外接待工作。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烏魯木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出國(境)團組1個,累計1人次。開支內容包括:無。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2.2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2.26萬元。主要用于車輛油料、車輛維修、車輛保險等。2017年,單位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安排的公務用車購置量0輛,保有量為14輛。
公務接待費0萬元。具體是: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萬元,主要是:無。烏魯木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級)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次。
與預算相比情況。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決算52.26萬元,預算撥款為58.6萬元,完成預算支出的89%。
2017年度烏魯木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級)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28.72萬元,比上年421.54萬元減少92.82萬元,降低22%,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較上年維修項目減少。
烏魯木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級)政府采購計劃4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5萬元;實際采購44.3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4.34萬元。其他有關說明內容。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資產總計12161.56萬元,其中:流動資產1896.66萬元,固定資產10264.89萬元,其中:房屋67787.7(平方米),價值8872.37萬元,共有車輛14輛,價值363.29萬元,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3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1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其他用車主要是:無);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2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其他固定資產價值652.04萬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烏魯木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級)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合計21.55萬元,資產處置收入合計0萬元。其中:已繳國庫21.55萬元,已繳財政專戶0萬元,應繳未繳0萬元,單位留用0萬元。
2017年度,本部門單位實行績效管理的項目5個,涉及預算450萬元,項目支出決算650.71萬元。年末本部門單位民生項目和重點支出項目的績效評價開展情況及結果:
根據烏編委[2015]72號文件,烏魯木齊市工商局(本級)內設16個處室和1個派出機構。分別為辦公室、政治處、老干部工作處、財務處、政策法規處、企業注冊處(行政審批處)、信用企業監督管理處、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處、市場監督管理處、合同監督管理處、商標監督管理處、廣告監督管理處、消費者權益保護處、經濟執法處、網絡商品交易監督管理處、紀檢監察室等。派出機構為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區)工商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AC米蘭官網等法律法規,按照《關于開展汽車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烏工商[2015]164號)、《關于落實〈工商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下一階段工商系統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要點〉的通知》(烏工商[2015]168號)等文件要求,規范和整頓市場經濟秩序。以及根據國務院通知精神開展打擊各類經濟違法活動的要求。
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依據市工商局財務制度,對執法業務費的每筆開支都有審批,保證了項目資金的合理使用
執法業務費分配以經濟性、效率性、可持續性為原則,有多少錢辦多少事,盡量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對已投入的執法業務費部分,要考慮投入項目的可持續性,不能重復投入。
2)2017年根據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干部進行執法業務培訓,培訓內容為:新《廣告法》、網絡監管、綜合執法業務理論、《網絡商品交易管理辦法》、《企業信用信息公示條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自治區《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權規定》、“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中國廉潔自律準則》、《中國紀律處分條例》、《國務院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的意見》、烏魯木齊市聯合監管信息平臺的操作使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執法監督規定》、《行政訴訟法》、《干部選拔條例》、《黨員發
3)辦案業務處室的案卷裝訂整理入檔,工作過程時消耗的辦公用品、檔案用品數量較大列支5萬元;訂閱相關法規圖書刊物5萬元;“五證合一”注冊登記及法條圖冊需要印制的印刷費10萬元;辦案業務工作中所需的打印耗材、硒鼓碳粉、配件維修等10萬元,辦案過程中各類辦公費共計40萬元。
7)查處的案件為聯合辦案性質的,多部門辦案人員的伙食、住宿、行文、租車、器具、遣返、車輛交通、封存場所的租用、人工費用37萬元
2、項目應實現的具體績效目標,包括目標的量化、細化情況以及項目實施進度計劃等。
市工商局執法業務費項目應實現的具體績效目標有完成工作量、資金支位率、項目支出執行率、項目分解細化程度等等,各項績效指均為100%,執法業務費項目預算安排了180萬元,預算執行數180萬元,預算執行率100%。
3、市工商局執法業務費項目標的分析評價申報內容與實際相符,申報目標合理可行。
市工商局嚴格按照績效評價的辦法,制定了由財務、服務中心、監察室、辦公室多部門協作進行項目的評價工作。
2017年財政預算中,申報了市工商局執法業務費資金需求、預算申報及批復180萬元,全年未調整預算。
1、資金計劃。市工商局執法業務費預算計劃在執法辦案專項(執法辦案專項)中,資金計劃180萬元
3、資金使用。截止2017年12月30日,執法業務費已使用完畢,執法業務費項目資金的使用,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審批程序,滿足了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及有效性,資金的支付范圍、支付標準、支付進度、支付依據合規合法、與預算相符。
烏魯木齊市工商局執法業務費項目實施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能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賬務處理及時,能做到會計核算規范合理。
烏魯木齊市工商局執法業務費項目由烏魯木齊市工商局管理管理并實施。對項目資金的使用,采用逐筆申報,逐筆使用,逐筆審批。
?。ǘ╉椖抗芾砬闆r。結合項目特點,烏魯木齊市工商局執法業務費項目嚴格執行預算及相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項目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各項財務制度,該招投標進招投標程序、該政府采購的走政府采購程序、該公示的嚴格公示公開。
烏魯木齊市工商局做為市工商局執法業務費項目的主管部門,為加強項目管理,嚴格依據項目管理制度,依據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資金使用的申報,審批和管理,并對投入的項目資金產生的效果進行評價。
截止2017年12月30日,市工商局執法業務費項目到位資金180萬元,全年資金使用完畢。實際投資完成100%和任務量完成100%。
市工商局執法業務費項目按照預定計劃,完成了進度目標,完成率100%,全年資金到位180萬元,完成180萬元。
烏魯木齊市工商局執法業務費項目能夠做到績效評價的各項指標要求,項目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部門年初預算的要求,項目符合申報條件,申報、批復、使用合法合規合理。項目資金管理嚴格嚴謹,會計核算規范,項目產出達到了績效目標,項目的實施產生了綜合的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執法業務費的項目實施,加強了工商執法干部的執法能力的建設,加強了執法硬件水平的提高,為有力維護首府良好市場環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據烏編委[2015]72號文件,烏魯木齊市工商局(本級)內設16個處室和1個派出機構。分別為辦公室、政治處、老干部工作處、財務處、政策法規處、企業注冊處(行政審批處)、信用企業監督管理處、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處、市場監督管理處、合同監督管理處、商標監督管理處、廣告監督管理處、消費者權益保護處、經濟執法處、網絡商品交易監督管理處、紀檢監察室等。派出機構為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區)工商分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按照《關于開展汽車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烏工商[2015]164號)、《關于落實〈工商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2015年下一階段工商系統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要點〉的通知》(烏工商[2015]168號)等文件要求,規范和整頓市場經濟秩序。以及根據國務院通知精神開展打擊各類經濟違法活動的要求。
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依據市工商局財務制度,對執法業務費的每筆開支都有審批,保證了項目資金的合理使用
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分配以經濟性、效率性、可持續性為原則,有多少錢辦多少事,盡量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對已投入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部分,要考慮投入項目的可持續性,不能重復投入。
依據《關于轉發國家工商總局消保局〈關于開展農村商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烏工商[2015]134號)、《關于開展2015紅盾網劍專項行動的通知》(烏工商[2015]136號)等文件要求,烏魯木齊市工商局承擔著打擊假冒偽劣商品,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依法對流通市場中侵害消費者案件進行查處,對違法經營企業、個人從事的假冒商品進行沒收、銷毀。
1、對消費者投訴的售假企業進行調查,調查過程中產生的交通費、誤餐費、住宿費等5萬元。
4、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不受電視、報刊的虛假違法廣告誤導,市工商局在廣告處設有廣告監測中心,每天對烏魯木齊市范圍內的電視頻道、報刊發布的廣告進行監測,有違法行為的及時查處,廣告監測設備維護等經費5萬元
5、“315”年度活動時,需開展現場咨詢、法規圖冊發放、電視網絡報刊發布等工作,場地租賃費3萬元,圖冊印刷費10萬元,電視宣傳費2萬元。
6、消保處受理的消費者受侵害案件時,所需的法律聘請,辦公用品消耗等經費10萬元
7、對每年查扣的假冒偽劣商品進行分類銷毀,對有利用價值的商品,通過運輸、郵寄等方式捐助給南疆地區,運輸及郵寄費用5萬元;對無利用價值的商品,進行垃圾焚毀或填埋,垃圾處理費用10萬元;對有害有毒商品,委托有資質的銷假企業進行無害化銷假,處理費用10萬元;
8、在處理上述工作中,所涉及的臨時雇用人員、租用車輛、大型設備租用、場地存放等經費5萬元。
2、項目應實現的具體績效目標,包括目標的量化、細化情況以及項目實施進度計劃等。
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應實現的具體績效目標有完成工作量、資金支位率、項目支出執行率、項目分解細化程度等等,各項績效指均為100%,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預算安排了80萬元,預算執行數70萬元,預算執行率88%。
3、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標的分析評價申報內容與實際相符,申報目標合理可行。
市工商局嚴格按照績效評價的辦法,制定了由財務、服務中心、監察室、辦公室多部門協作進行項目的評價工作。
2017年財政預算中,申報了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資金需求、預算申報及批復80萬元,全年未調整預算。
1、資金計劃。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預算計劃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中,資金計劃80萬元
3、資金使用。截止2017年12月30日,經費已使用80萬元,執行了100%,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資金的使用,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審批程序,滿足了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及有效性,資金的支付范圍、支付標準、支付進度、支付依據合規合法、與預算相符。
烏魯木齊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實施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能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賬務處理及時,能做到會計核算規范合理。
烏魯木齊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由烏魯木齊市工商局管理管理并實施。對項目資金的使用,采用逐筆申報,逐筆使用,逐筆審批。
?。ǘ╉椖抗芾砬闆r。結合項目特點,烏魯木齊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嚴格執行預算及相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項目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各項財務制度,該招投標進招投標程序、該政府采購的走政府采購程序、該公示的嚴格公示公開。
烏魯木齊市工商局做為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的主管部門,為加強項目管理,嚴格依據項目管理制度,依據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資金使用的申報,審批和管理,并對投入的項目資金產生的效果進行評價。
截止2017年12月30日,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到位資金80萬元,全年資金使用80萬元,執行了100%。實際投資完成100%和任務量完成100%。
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按照預定計劃,完成了進度目標,完成率100%,全年資金到位80萬元,完成80萬元。
烏魯木齊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能夠做到績效評價的各項指標要求,項目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部門年初預算的要求,項目符合申報條件,申報、批復、使用合法合規合理。項目資金管理嚴格嚴謹,會計核算規范,項目產出達到了績效目標,項目的實施產生了綜合的社會效益及經濟效益,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實施,加強了工商執法干部的執法能力的建設,加強了執法硬件水平的提高,為有力維護首府良好市場環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市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資金在上半年的執行進度比較慢。其他沒什么問題。
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預算因客觀條件變化未執行完畢、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既包括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也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的結轉和結余。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發生的用非財政預算資金對附屬單位的補助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本單位支出功能分類說明。201(類)15(款)01(項):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行政運行。201(類)15(款)02(項):指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事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1(類)15(款)05(項):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事務-執法辦案專項。201(類)15(款)06(項):指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事務-消費者權益保護。201(類)15(款)99(項):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工商行政管理事務-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務支出。208(類)05(款)04(項):指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8(類)05(款)05(項):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8(類)05(款)06(項):指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208(類)08(款)01(項):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撫恤-死亡撫恤。229(類)99(款)01(項):指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
開辦: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主辦: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承辦: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電子政務中心政務服務熱線